靈狐科技的“人、貨、場”,為什么“一般人”玩不了?
靈狐科技
很多情況下,理解某種新的理念其實很容易。
但不是理解了就可以用來指導行動并獲得成功,因為——知易行難。
在許多品牌主和市場人員眼里,數字營銷沒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上網花錢打廣告,雙微一抖搞事情,電商平臺玩促銷嘛”。
這是哪輩子的數字營銷?!
時至今日,數字營銷早就成了高科技含量的業務,手里沒幾樣像樣的技術,還真玩不轉。
“以用戶為中心”是品牌主一直掛在嘴邊的口頭禪,但真正做到只是近幾年的事。
移動互聯網的出現和快速普及,使消費者的話語權持續增大,市場從以往的以產品為中心轉變為以消費者為中心——到這個時候,品牌主們“以用戶為中心”的愿景才真正有了實現的可能。
在靈狐科技看來,“以用戶為中心”就是“人、貨、場”模式。從“人、貨、場”的角度建立起服務用戶的思維模型,在營銷投入產出比(ROI)可控的前提下,“人、貨、場”越細化,營銷就越精準,用戶體驗就越好。
“人、貨、場”模式中,“人”是消費者;“貨”是產品;“場”是消費者使用產品的場景。這是完全以消費者為核心,以應用場景為空間,以產品為基本元素所構建的、全景化的市場空間。
靈狐科技依據消費者特征、多種場景和產品功能所建立的大數據模型,可以為特定的消費群體虛擬出一個或多個生活場景,以這個場景為平臺,拓展產品品類。
比如,世界杯期間做營銷,能賣些什么?
針對球迷這一特定消費人群,不只可以賣電視機和世界杯周邊,還可以根據“凌晨看球”這一場景,搭配啤酒、飲料、小食品;面向有娃的年輕父母,又可以搭配銷售嬰兒紙內褲、隔音耳罩、奶粉、自動熱奶恒溫器;為了讓球迷看完球正常上班,還能搭售面膜、化妝品、快速食品或早餐優惠券、緩解疲勞的食品或保健口服液……
在“人、貨、場”模式下,數字營銷不再是眾多品牌主借機推銷產品的個體行為,靈狐科技自身就可以成為一個聚合品牌、渠道、媒介、消費者等龐大資源的平臺。在這個平臺上,每一個單獨的“物種”都因為有了這個平臺而與其他“物種”發生多向、多頻的關聯,數字營銷不再是單個的項目或連續的活動,而是一個充滿活力的生態。
聽上去,“人、貨、場”模式并不難理解,但“一般人”還真就玩不了,沒有一套系統的技術體系,沒有堅實的大數據能力,“人、貨、場”就只能是“別人家的模式”。
強大的大數據能力是“人、貨、場”模式得以實施的基礎。靈狐科技在長達9年的發展中始終以技術為核心,以營銷為抓手,在成長的過程中逐漸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技術體系和大數據能力:打造了以發明專利和多項軟件著作權支撐的、功能強大的營銷系統平臺,包括全域電商營銷系統MM豆、電商流量營銷優化平臺、靈狐分銷商城系統、券券糖SCRM平臺、保羅大數據系統等,以及微信全流程運營、輿情監控、微博數據挖掘等在內的多種Social自動化工具,具備了在互聯網技術和大數據構建的系統平臺支撐下的高效的全域營銷執行能力和全面的技術服務能力。
以上述能力為支撐,靈狐科技已為包括京東、360、海爾、聯想、維維、伊利、清風紙業、魅族、飛利浦、百麗、卡西歐、好孩子、華碩、民生銀行、北京現代、戴姆勒奔馳、太平洋保險、霍尼韋爾等一大批國內外知名品牌在內的近300家大型企業提供了基于新一代互聯網技術和大數據的技術型新營銷服務,全年執行1000多個項目,業務范圍涵蓋了互聯網、家電、數碼、游戲、金融、快消品、汽車、食品、母嬰等諸多行業。
“人、貨、場”模式聚合眾多品牌、平臺、用戶、資源等,展開全域化的營銷(全平臺、全渠道、全媒體、全用戶、全品牌、全閉環),這完全不同于傳統營銷為單一客戶群體的單一品牌進行推廣的模式,而是大數據支撐下的模式創新,帶來的是商業模式的創新,而技術水平和大數據能力,則是這一創新得以實現的根本保障。